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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譯文,大都是在寂寞的環(huán)境中完成的。翻譯好比做工,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(wǎng)。老舍說他“有得寫沒得寫,每天寫五百字”,這不正是眼下我們提倡的“工匠”精神嗎?寫作如此,翻譯更其如此。
譯者,有點像自導自演的演員。在翻譯過程中,他會先后處于三種狀態(tài)。
一是做前期準備工作 (相當于導演做分鏡頭腳本、演員做案頭準備工作)。這時他要讀一兩遍甚至更多遍原文,仔細查好生詞,看明白文章的脈絡、句子的結構。若是長篇,看幾遍近乎“奢侈”,但較快地 (亦即作為讀者,而不是譯者的那樣) 讀一遍還是必需的。實在太長的作品,如七卷本的 《追尋》,至少要對你手頭在譯的這一卷有所了解,要對你正在譯的這一大段細細讀上一兩遍。倘若看一句譯一句,那是無法進入“語境”,難以譯出前后呼應的譯文來的。查一個詞的釋義,中文詞典若不夠用,那就要用原版詞典 (以期對這個詞的含義有一個更準確、更清晰的了解),最后譯出的中文,字面上未必是詞典上所有的,這很正常。
二是動手翻譯 (相當于導演導戲、演員演戲)。這時的理想狀態(tài)是假想自己是作者。譯景色,自己眼前仿佛有這景色;譯場景,自己仿佛身臨其境;譯對話,自己仿佛變成這個人物……
三是稍稍“冷卻”后細細打磨(相當于導演做最后的剪輯)。要讀自己的譯文,自己念著不順口的句子,讀者不可能覺得順口,自己沒有感覺的文字,難以讓讀者有所感覺。
翻譯的標準,最有名的提法是“信達雅”。其出處是嚴復在 《天演論》 弁例中說的“譯事三難:信,達,雅”。信,忠實;達:流暢。雅,是什么? 小說中有粗人、俗人,難道要他們滿口雅言嗎? 顯然不是。我想,雅指的是“好的中文”(從法文bon franais 生剝而來,意即合乎語言規(guī)范的、地道的中文)。如果能把粗人、俗人的語言譯得聲口畢肖,就像是中文好作家寫出來似的,那就是“雅”。有位前輩翻譯家認為,真正做到“信”了,達、雅自然也就有了。這種觀點是有道理的。
也能聽到直譯、意譯的說法。這種分類,我覺得界限過于模糊。說直譯不好者,把它等同于“硬譯”、“死譯”。說意譯不好者,把它類比于“述其大意而已”。How do you do?您好。這不像直譯吧 (連標點都改了),但你能說它是意譯嗎? (它很準確,把語句包含的全部信息都傳達出來,就無所謂“意譯”了。)
還有一種從國外引入的“等值翻譯”理論。作為翻譯理論,“等值”自然有其指導意義。而據(jù)我膚淺的理解,這有點類似于“假定作者是中國人,他會怎么想、怎么寫”。此語最初是傅雷提出的,我想這是傅先生的經(jīng)驗之談。
我服膺傅雷的說法。在我的心目中,翻譯是個感覺的過程。譯者設法把自 己感覺得到的文字背后的東西,讓讀者也感覺到,就是文學翻譯的“大意”。
文學翻譯的文采從何而來? 從根本上說,它來自對原文透徹的理解。透徹理解了,才有可能把蘊含在原文中的文采表達出來。沒有透徹的理解,光靠華麗的辭藻、漂亮的句式(排比句等等) 來追求所謂文采,是會得不償失的。文采,并不等于清詞麗句。我常以這句話提醒自己。
當年汝龍先生要我“少用四字詞組”。他舉例說,“烈火熊熊”并不能讓讀者眼前看到什么。我不解地問,那該怎么說呢。他說,寫“一蓬火燒得很旺”就很好。
當然,并不是說譯者不必積累詞匯、不必熟悉句式。恰恰相反,翻譯實踐要求譯者像海綿一樣,大量地吸收各種色彩的中文詞匯,精心地儲備適用于不同場合的中文句式。這些,都是另外的話題了。
文學藝術中,到底有沒有“神韻”這么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? 我想是有的,它是存在的,是可以用心去感覺到的。王國維在 《人間詞話》中說:“紅杏枝頭春意鬧”一句中,著一“鬧”字而境界全出;“云破月來花弄影”著一“弄”字而境界全出。這兩字就是最傳神之處,這一點我們用心體會,是可以感覺到的。
詩如此,散文、小說也如此。魯迅稱贊水滸中“那雪正下得緊”比“大雪紛飛”“神韻好得遠了”。近期電影《命中注定》 的插曲是有名的Almost lover。“無緣的愛人”譯得傳神,盡管它并不那么“如實”(almost這樣一個常見的詞,字面上的確只是“幾乎,可以算是”的意思)。
要能譯出神韻,就要善于感覺、善于捕捉文字背后的東西;蛘哒f,譯者要有“善感”的氣質(zhì)。這樣,他才能和作者“耳鬢廝磨”,同呼吸共感覺。
譯者還要“耐靜”,耐得住寂寞。好譯文,大都是在寂寞的環(huán)境中完成的。翻譯好比做工,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(wǎng)。老舍說他“有得寫沒得寫,每天寫五百字”,這不正是眼下我們提倡的“工匠”精神嗎? 寫作如此,翻譯更其如此。
譯者不大可能永遠做“本色演員”,他必須學會做“性格演員”。傅雷譯巴爾扎克,我們可以感覺到譯文中有一種粗獷到近乎粗俗的意味。而他譯羅曼·羅蘭,給人的感覺是,似乎看得到白皙皮膚下淡淡的藍色脈管。我相信這是他有意為之的。
語境,或者說語言的環(huán)境,指的是一個詞或一段話和上下文的關系。舉個簡單的例子,電視劇《唐頓莊園》中,管家對仆人們訓話結束時,說Thank you。在這個語境中,譯成“散了吧”,顯然比譯“謝謝”傳神得多。
翻譯人名、地名,有個原則叫“名從主人”,也就是說,哪國的地方和人,要按該國的讀音習慣來譯。例如Confucius,不是孔菲修斯,而是“孔子”。法文中,末尾的輔音一般不發(fā)音,所以 Vincent是“凡!(若是英美人,則是“文森特”),《基督山伯爵》中法老號的會計是“當格拉爾”而非“鄧格拉斯”。但是,麻煩有時由“一般”而生,上書主角應是“當戴斯”,最后的s要發(fā)音。女作家杜拉斯(而非“杜拉”)、作曲家圣桑斯(而非“圣!)名字中最后那個s都要發(fā)音。若問為什么?法國人會回答C’est comme。縜 (就是這樣的啦)。為難的譯者只有一個辦法:問可靠的法國人。
大偵探Holmes,按說應是“霍爾姆斯”,但我們都叫他“福爾摩斯”。原因是,另外有個原則叫“約定俗成”。當年林琴南按他的福建口音譯了“福爾摩斯”,沿用至今,成了約定俗成的譯名。好在能被歲月打磨成“約定俗成”的譯名并不很多。此外較常見的,當數(shù)圣經(jīng)人物的譯名。
因題材不同 (影視,傳記,小說等等),“翻譯度”往往會有所不同。影視作品的譯名要能抓住眼球,這無可厚非。如“魂斷藍橋”(而非“滑鐵盧橋”)、“廊橋遺夢”(而非“麥迪森橋”)。再如 《我不是潘金蓮》,電影海報上英譯名是 I am not Madame Bovary (我不是包法利夫人)。傳記作品,流暢是王道。若原作在拽文,翻譯時不妨權衡一下,既不破壞原意,又讓中國讀者不致一頭霧水。至于小說,尤其是經(jīng)典小說,費的力氣恐怕要更大,要力求形神兼?zhèn)。即便是書名,也應扣得更緊,比如說,電影可以譯成“霧都孤兒”,但小說我覺得還是譯成“奧利弗·退斯特”更好。
翻譯中,真可謂甘苦自知。絞盡腦汁是常事,這當然苦,但一旦找到了感覺到位的譯文,那種快樂,又是旁人所無法體會的。投入的譯者“猶如母熊舔仔,慢慢舔出寶寶的模樣”,譯作就是他的寶寶。
這樣的生活方式,可能有點傻。但做譯者,也許就要有點傻氣。
對重譯 (復譯),不能一概而論。粗制濫造的、一窩蜂的重譯,固然不可取,但認真的、嚴肅的、經(jīng)過深思熟慮才決定動手的重譯,則是必要的、有價值的。翻譯作品,沒有定本。
我的譯文是七改八改改出來的。不僅交稿前改,有時出書后還改!缎⊥踝印 就趁再版的機會修改了好幾個地方。有讀者發(fā)問,已經(jīng)買了先前的譯本,現(xiàn)在又改了,那是再買呀還是不買呀。我深感抱歉。但是,想把自己的譯文改得更好些,已然成了一種習慣,要把這習慣改掉也難了。
熟詞、小詞 (代詞、介詞等) 往往難譯。有時需要結合上下文仔細推敲、反復錘煉,方能譯妥。這就是翻譯中的煉詞。例如 It is a topic we shall do no justice to in this place,可譯成“像這樣一個題目,我們是不可能在這里講得很透徹的!眏usti ce (公平,公正) 是個熟詞,to do justice to 意為“公平對待,公正處理”,但翻譯時,這個詞組必須錘煉出新譯來。
我是半路出家的翻譯者,我的體會很可能是不足為訓的。文學翻譯入門易,修行難。我愿和大家共勉。
(作者為著名翻譯家。代表譯作包括 《包法利夫人》 《基督山伯爵》《小王子》等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