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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自我審判意識就沒有好的文學(謝有順)

http://www.marylandtruckinsurance.com 2014年12月15日11:12 來源:羊城晚報 謝有順

  “狂人”何以知道吃人不好?

  現(xiàn)代小說和傳統(tǒng)小說不同,它深入的是現(xiàn)代人的內心世界,寫的是人類內心那種極為隱秘而細微的經驗,那種不安、恐懼、絕望,根植于內在的人——這個內在的人,是一種新的存在經驗,也是現(xiàn)代小說最重要的主角。在這個內在的人里,作家追問存在本身,看到自己的限度,渴望實現(xiàn)一種存在的超越,并竭力想把自己從無能、絕望、自我淪陷的存在境遇里拯救出來。而如何才能獲得救贖,這就不僅是一個文學話題,也是一個宗教話題。

  談及宗教,東西方之間有著很大的不同。以魯迅的《狂人日記》為例,他在小說的最后所出示的對未來那種宗教般的希望,是寄托在孩子的身上,他對現(xiàn)實絕望,但對未來卻充滿著模糊的信心。在此之前,狂人對“這伙人”有一個警告:“你們立刻改了,從真心改起!要曉得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,活在世上。”而沒有吃過人的人,才是“真的人”。從“真心”到“真的人”,這里頭包含著魯迅對現(xiàn)實的理解。其時的魯迅,受了尼采哲學的影響,所謂“真的人”,顯然閃爍著“超人”的影子。但“真的人”究竟是什么面貌,有著哪些內涵,魯迅自己也說不清楚。他只是一個模糊的概念,是魯迅借來的文化符號,既沒有傳統(tǒng)的根基,也沒有宗教的想象力。尼采盡管是反基督教的,但他提出的“超人”,明顯受了《圣經》中“新人”的啟發(fā),仍然帶著某種宗教色彩。魯迅筆下的“真的人”則要空洞得多,難以在中國文化中落地,所以,《狂人日記》里有大量不像小說語言的雜感,更像是思想筆記,魯迅借此重在提出問題,喊出自己的聲音,但狂人的這些思想如何產生、何以產生,他并沒有合理地交代。讀完《狂人日記》,我不禁在想:狂人是從哪里得到的善的知識,從而知道吃人是不好的?狂人何以知道吃人是要不得的?又何以知道“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,活在世上”?

  在魯迅的精神視野里,他并不相信有一位救贖者——上帝,具體到狂人身上,也就沒有一個外在的聲音來提醒他該不該吃人,他的所有價值判定都來源于自我覺悟。覺悟即救贖,一種中國式的救贖。

  西方文學中的精神辯論

  但在西方的文學背景里,生命的改變或存在的救贖,主要得力于傾聽外在的聲音,無論是“曠野的呼告”,還是關于拯救的“福音”,都被描述為是來自上帝的聲音,人只不過是這種聲音的傾聽者和跟隨者。通過外在的聲音來喚醒一個人內心,并通過這個聲音所傳輸?shù)纳庵荆瑏硗瓿蓪ι木融H,以“新造”代替“舊造”,以“新人”代替“舊人”。這種對生命和救贖的理解,就是宗教的角度,它并不依靠人的覺悟,而是仰賴上帝的力量來獲得拯救。因此,人的有限與上帝的無限,人的墮落與上帝的圣潔,就構成了西方文學作品中的根本沖突。

  這種觀念,和東方思想有著很大的不同。按照本尼迪克特在《菊與刀》里的看法,西方社會的文化形態(tài)和日本的文化形態(tài),可分別歸結為罪感文化和恥感文化。“提倡建立道德的絕對標準并且依靠它發(fā)展人的良心,這種社會可以定義為‘罪感文化’!弊锔形幕牡赖聵藴蕘碜宰诮虃鹘y(tǒng),來自上帝。李澤厚則認為,中國文化是一種樂感文化,肯定現(xiàn)實、此世的價值,以身心幸福地在這個世界中生活作為理想和目的,所以,中國人很少有罪感意識。

  這種文化差異,也影響了中國文學的品格,它必然是以書寫世俗生活的幸福與殘缺為主體,而少有追問存在困境與尋找精神救贖的意識。王國維所說,中國文學更多的是寫民族、國家、人倫的主題,而缺少探索精神、心靈和宇宙的文學傳統(tǒng)。前者以《桃花扇》為代表,后者以《紅樓夢》為代表。《桃花扇》式的關懷現(xiàn)世的作品為多數(shù),而像《紅樓夢》這種貫穿著精神性、超越性母題的作品,即便是到今天,也還是不多見的。

  魯迅論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說時,有一個精準的概括:“凡是人的靈魂的偉大的審問者,同時也一定是偉大的犯人。審問者在堂上舉劾著他的惡,犯人在階下陳述他自己的善;審問者在靈魂中揭發(fā)污穢,犯人在所揭發(fā)的污穢中闡明那埋藏的光耀。這樣,就顯示出靈魂的深……在甚深的靈魂中,無所謂‘殘酷’,更無所謂慈悲;但將這靈魂顯示于人的,是‘在高的意義上的寫實主義者’!贝_實,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說中,審問者和犯人是同時存在的,這就為作品創(chuàng)造了一個自我辯論的場域。一個我在審判另一個我,一個我又在為另一個我辯護,這種爭辯,構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中的精神旋律。魯迅的深刻,也得益于此。

  一種關于聲音的較量

  魯迅之后,有這種自我審判意識的作家太少了。在當代,有太多的作家都在寫那種醉生夢死、欲望橫流的生活。在他們的作品中,讀不到一絲作家的自責,更沒有自我審判、自我愧疚的姿態(tài)。其實,懺悔、自責是特別值得珍視的寫作情懷,它能夠把一個人的寫作,帶到另一個境界。譬如,我曾經聽莫言在幾個場合說過,包括他談自己的長篇小說《蛙》,反復說要把自己當作罪人來寫,這對中國作家而言,顯然是一個新的寫作角度。因為莫言一旦有了罪人及罪感意識,他的作品就會打開另一個精神空間,就會誕生新的內在經驗。

  余華的寫作也是一個例證。他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,用非常冷靜的口吻寫下了像《現(xiàn)實一種》、《一九八六年》這些作品,那時有人讀了作品后說,余華的血管里流著的不是血,而是冰渣子。但《活著》之后,余華的寫作發(fā)生了一些微妙的變化。《活著》對人之命運的書寫,盡管充滿悲愴,但相對《在細雨中呼喊》而言,寫法上要簡單得多。

  如果只有逍遙哲學,文學是很難獲得深刻品格的。我們讀魯迅的作品,為何會覺得那是一種完全不同的精神品質?就在于魯迅不是逍遙的,魯迅是承擔的、前行的。比如在《過客》里,過客說:“我只得走了。況且還有聲音常在前面催促我,叫喚我,使我息不下!崩衔陶f:“那也未必。太陽下去了,我想,還不如休息一會的好罷,像我似的!边^客說:“但是,那前面的聲音叫我走”。老翁說:“我知道!薄澳阒溃磕阒滥锹曇裘?”“是的,他似乎曾經也叫過我!薄澳且簿褪乾F(xiàn)在叫我的聲音么?”“那我可不知道。他也就是叫過幾聲,我不理他,他也就不叫了,我也就記不清楚了!边^客說:“不行!我還是走的好。我息不下!薄@里特別強調了有一個聲音來叫我,我不能停下來,我還是要走。這其實是關于存在的一種傾聽:每個人的內心都有過這種聲音,但對這種聲音往往持兩種態(tài)度,一種是像老翁一樣,叫了幾聲我不理它,它也就不叫了;還有一種是像過客這樣,無法不聽從這聲音的催促,要繼續(xù)往前走。

  內在的人,是經常有不同的聲音在內心激辯的人;內在的經驗,就是這種內心激辯的真實寫照。一種有重量的文學,就應該多關注這些內心的爭辯和較量,就應該在作品中建構起這種獨特的內在經驗,惟有如此,文學才能有效地分享存在的話題,并為當下人類的存在境遇作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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