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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鳳偉中篇小說《金山寺》
《小說月報·原創(chuàng)版》
2014年第6期
成熟作家的作品,往往都體現(xiàn)了一個創(chuàng)作原則,那就是,人無我有,人有我新。新在何處?無非是角度新、挖掘深。尤鳳偉近期的創(chuàng)作頗令讀者注目,其新作《金山寺》亦是作家探索與突破的一個例證。
大市市府副秘書長宋寶琦深夜接到李為的一條短信,從此打破了自己原本寧靜的生活:“僧人”要出事!“僧人”本名尚增人,是李為的密友。一年前宋寶琦在丹普市掛職,丹普市委書記的位置出現(xiàn)空缺,最有希望的人選便是宋寶琦和尚增人。與此同時,宋寶琦也有機會調(diào)回大市并提拔為正局,為此,李為便跑來做說客,勸說宋寶琦放棄極有可能到手的市委書記位置。宋寶琦坦然為李為做了個順水人情,尚增人便順理成章地成為了丹普市市委書記。
為答謝宋寶琦幫助自己上位,尚增人邀請宋寶琦大年初一來丹普寺院上香,事后送給宋寶琦幾盒價值不菲的海鮮和一個筆筒。現(xiàn)在,尚增人在丹普世紀園工程中受賄而被“雙規(guī)”,宋寶琦想起他的贈品,急忙拆開,所幸里邊都是正常禮品,再無其他內(nèi)容。宋寶琦不禁長出一口氣,大有劫后余生之感。
小說行文至此,雖一波三折,但也中規(guī)中矩,并無奇特之處。不料接下來的情節(jié)卻異峰突起,風云突變:丹普寺院上香時,尚增人在宋寶琦不知道的情況下命一私企老板以宋寶琦的名義捐了10萬香火錢。尚增人授意老板買單,屬索賄性質(zhì);老板肯于付錢,屬行賄性質(zhì);宋寶琦盡管對此一無所知,卻是實實在在的精神受益者,屬賄賂對象。面對這一紀檢結果,相關的審查部門集體無語,宋寶琦也因此戰(zhàn)戰(zhàn)兢兢、如履薄冰。然而最后,有人提出:“這事佛是一方事主,哪個愿多事,惹佛不高興?”就這樣,宋寶琦平穩(wěn)過關,此事不了了之。
如同戲有戲核,文亦有文眼。這“10萬香火錢”便是小說中的文眼,它牽動了方方面面的神經(jīng):首先,它提出了一個問題,當物質(zhì)的力量延伸到精神的領域,我們應該怎樣面對?其次,政界小說并非只能停留于利益爭奪的寫實層面來取悅讀者,它同樣可以尋找到燭照人性幽暗的光芒。第三,面對巨額香火錢的集體失語,其實只是顯露的冰山一角,水面之下還有一座沉默的冰山。
不久前,尤鳳偉的中篇小說《中山裝》以一件普通的中山制服為文眼,給人以強烈的心靈震撼!督鹕剿隆分,“10萬香火錢”揭示的則是我們司空見慣而少人專注的一個隱秘的世界。